毕业班同学们:
为了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,避免假期借书超期,现将借还图书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借书时间:2023年12月11日——2023年12月31日。
2.还书时间:2024年5月6日——2024年5月12日。
3.注意的问题:
(1)12月11日之前(不含11日)借出的、没有阅完的图书,需重新办理借书手续,视为寒假借书。否则,超出正常借阅期限(2个月),将按每天每册0.1元交滞纳金。
(2)请同学们自觉爱护图书,不要在图书上勾画、涂抹或污损,也不要将图书遗忘在家中或丢失,违者将按照《图书馆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制度》处理。
望周知!
图书馆
2023年1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