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刊借还

为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,图书馆下架的当年过刊,为本校教职工和学生提供外借服务。为做到既能充分发挥馆藏文献的作用,又能使文献得到很好的保护,特制定本规定如下:

一、服务对象及借阅办法

1.凡在校的教职工和学生,持校园卡均可办理借阅手续(原版期刊不外借)。

2.教师和学生限借4册(不计入图书借阅量)。

3.借阅时间为20天。

4.寒暑假期间,读者需在放假前一周办理归还手续(假期不提供外借服务)。

二、阅读要求及违规赔偿

1.爱护学校财产,文明阅读,遗失和损坏期刊者按以下规定赔偿:勾画、批注、涂抹,每页罚款1元;开天窗、撕页每页罚款5元;遗失单册期刊,按该刊全年定价赔偿;窃刊按期刊价格的3倍赔偿。

2.遵守借阅时间,所借期刊逾期,每天每册交滞纳金0.1元;超期归还2次者,取消借阅资格。

三、借还地点

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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